朝野新谭

广州流血事略

辛亥年三月念九日,为广州起义之期,亦即七十二烈士殉国之日,顾以此事之历史虽载在中外报章,然或恐稍有遗漏,请约略为诸君重述之。当未起事时,诸同志咸以广东之交通便利、地方殷富乃欲先取广东以为根据地,乃至南洋筹到二十余万金布置一切,炸药枪弹甚夥,且皆新式。其运输皆用妇人所居宅类,皆标其门曰“公馆”或“利华工业研究所”或“学昌寄宿舍”。各种文书如营制、饷章、军律、蚍、安民告示、保护外人告示、照会各国领事文、取缔满人规则皆系宋渔父君属稿。初议分为九队,由黄克强、谭人凤、赵伯先诸君指挥于四月初一日起事。嗣见官场纷纷调兵入城,知事泄,有提议暂行解散者,于是开大会议。黄克强君提出三理由,谓:“吾党萃全力而谋此举,稍存畏葸何以谋事,一也;军火既入城,难再运出,经济部员若不谅苦衷,谓吾辈欺诈则断送革命粮食,二也;既奉司令部命令,不战而退,如邻国讪笑何,三也。”卒以赞成者多数决计进行。

至二十九日见官吏戒备愈严,乃为先发制人之计。遂于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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