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太祖高皇帝御注道德真经

第六十二章

治国务欲民实,无得重敛而厚科,若重敛而厚科,则民乏用矣。民既乏用,则盗贼之心萌,盗贼之心既萌,将必持戈矛而互相戕,是谓难治。为天下君,勿过为。过为者何?五荒是也。若有为此者,民多失养,既多失养,无所不为,尤其难治。人皆轻死,所以轻死者,违法冒险以取食用,何故?舍死之甚,以其别无生路也。愚民无知,将以违法冒险,可以养生,孰不知亦丧身矣。即是无以生为者,是贤於贵生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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