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史演义

第77章

②出塞之歌——用王昭君嫁匈奴,写《怨诗》典故。

③鬓——同“鬓”。

志云:

人生处世,如白驹过隙①耳。一壶之酒,足以养性;一箪②之食,足以怡形。生在蓬蒿,死葬沟壑。瓦棺石椁③,何以异兹。吾尝梦为鱼,因化为鸟。当其梦也,何乐如之。及其觉也,何忧及之。良由吾之不及鱼鸟者远矣。举手动触,摇足恐堕,若使吾终得与鱼鸟同游,则去人间如脱屣耳。

又尝谓所亲曰:“吾岂爱生,但恐死不获所耳。”今且按下慢讲。

且说其时贼据建业,凶势滔天。然方收集三吴,未遑经营江北,故京师虽破,外镇犹强。荆州则湘东王绎,襄阳则岳阳王察,湘州则河东王誉,信州则桂阳王慥,益州则武陵王纪,而鄱阳镇合肥,邵陵据郢州,唯荆州地居形胜,兵力最强,特推为督府,各受节制。而湘东疑忌宗室,每与诸王不睦。

先是太清三年,河东王誉移镇湘州,前刺史张缵恃其才望,轻誉少年,迎候有阙。誉怒,颇陵蹙之。缵恐为所害,轻舟夜遁。与湘东有旧,欲因之以杀誉兄弟,乃奔江陵,求昵于绎。恰值桂阳王将还信州,欲谒督府,停军以待。

缵因说绎曰:“河东、岳阳,共谋不逞,欲袭荆州。桂阳留此,欲应誉、察。”

湘东信之,遂杀慥。诸王由是不服。其后督粮于湘州,誉怒曰:“各自军府,何忽隶人?”使者三返,誉竟不与。绎怒,欲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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