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龙图判百家公案

四 妓饰无异

话说扬州高城五里,地名吉安乡,有一人姓谢名景,颇有些根基。养一子名谢幼安,娶得城里苏明之女为媳。苏氏过门后甚是贤慧,大称姑意。忽一日,苏氏有房侄苏宜来其家探亲,谢幼安以为无赖之徒,颇怠慢之,宜怀恨而去。未过半月间,幼安往东乡看管耕种,路远不能回家。是夜,有贼李强闻知幼安不在家,乘黄昏入苏氏房中躲伏。

将及半夜,盗取其妇首饰,正待开门走出,被苏氏知觉,急忙喊叫有贼,李强惧怕被捉,抽出一把尖刀,刺死苏氏而去。

比及天明,谢景夫妇起来,见媳妇房门未闻,乃问:“今日尚早,缘何就开了房门?”唤声不应,其姑进房问之,见死尸倒在地下,血污满身。大叫道

:“祸哉!谁人入房中杀死媳妇,偷取首饰而去。”谢景听了,慌张无措,正不知贼是谁人。

及幼安庄上回来,不胜悲哀,父子根勘杀人者,十数日不见下落,乡里亦疑此事。苏家不明,只道婿家自有缘故,假指被盗所杀。苏宜深恨往日慢他之仇,陈告于刘大尹处,直告谢某欲淫其媳,不从,杀之以灭口。刘大尹拘得谢景来衙勘之,谢某直诉以被盗杀死夺去首饰之情。及刘大尹再审邻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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