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无邪小记

第22章

《识小录》

明季徐树丕

女子十五岁至二十五,补阳和血,美颜色,悦精神,节而行之,能成地仙;二十五至三十五,我施彼受,虽无裨亦无大损耗;四十以上能致疾。若天癸既绝,如枯株吸水,不异鬼交,杀身而已。男子精血少如膏雨,壮如露,令蕊嫩含滋,春芽吐润;老大如霜雪,使红颜萎黄凋谢耳。

彭祖习房中御女术,年八百馀。少妻郑妖淫,以欲死。见司马彪《庄子注》。可见妖淫败道,而采补者终有溃决之患也。

曲周陈于阶令桐时,有富翁子妇自父家还。明日,与夫卧不起,呼之不应。抉户而入,烟扑人如硫黄。视之,则两人皆焚,但馀一足。玉虚舟曰,焚砂石为龙火,焚金银为佛火,焚人之火,是名欲火。佛言媱习交接,發于相摩。研摩不休,如是故有大猛火光于中發动。意其研摩之极,欲火炽煽,煽而忽焰,因以自焚。其不焚床笫庐舍者,火生于欲,异于常火。

传谓男子割势,妇人幽闭,皆不知幽闭之义。今得之,乃是于牝剔去其筋,如制马豕之类,使欲心消灭。国初常用此,而女往往多死,故不可行也。

僧家祗律,首在戒淫。法秀道人尝呵绮语,乃经典所载。三十三天色界欲界居其二,七佛皆有妻有子。如来为太子时,有三夫人,有六万采女。上天之最尊者莫如帝释,而采女多至四十三亿万二千五百人。娶修罗之女,以其美也。後与采女戏池中,女以告修罗,遂有战斗之事。阎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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