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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上。
李丽把她的旗袍装穿上了,她很少穿旗袍装,并不是因为她惧怕穿旗袍,而是她很珍惜穿旗袍的机会。
一个女人若是肯穿上旗袍就意味着她对自己的身材保持十分的自信。
现在的李丽穿上了旗袍,下面裱上了肉色丝袜,衬托她一双笔直修长的美腿,老马第一眼看到她。
直跟她竖起大拇指:“李丽,你这样子都可以去参加国际小姐比赛了。”
“呵呵呵,是吗?”
“是呀,如果我再年轻个十几岁,我肯定去追你。”老马调侃她。
“得了吧你,你这老小子,高不成低不就,我让乡下的张姨跟你介绍了那么多,你都不愿意,你还要选什么?”老太太戏谑着老马。
老马尖尖地笑着:“嘿嘿,我要娶就娶像李丽这么漂亮的。”
李丽冷哼了一声,没有答付。
“我去,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”金朵梅从房间里出来,白了他一眼。
“哇塞,好漂亮啊,李姐。”金朵梅一上去就和她抱了抱。
“噗哧,有那么夸张吗?”李丽笑了出来。
“当然,如果我是男人,我就追你,天天追,天天撵,直到你同意为止。”
“呵呵呵,看来你是一个不达目地不死心的人。”
金朵梅笑了笑,用手拍了拍胸脯,噘着嘴说:“当然了,我金朵梅就是这样的性格。”
李丽到客厅里面的镜子前转了一圈,看了看自己一年都没有穿的旗袍装,上面都有些皱巴了。
“有没有熨斗?”她问着金朵梅。
“有!”金朵梅上了楼去拿。
“脱下来熨熨吧,这衣服好看是好看就是旧了一点点。”
金朵梅并没找到。
老马到楼上去了,一会儿就找到了,他拿着熨斗朝李丽笑着:“李丽,我来熨吧。”
李丽很惊奇地看着他:“你熨?”
老马点了点头:“对,家里的衣服以前都是我熨的。”
李丽点了点头:“好吧,你等一下,我先到我房间里换了下衣服。”
“嗯!”
几分钟之后。
李丽把旗袍交给了老马,老马把旗袍拿着到了专门烫熨的地方。
李丽去上了一趟厕所,看到老马把那旗袍放到鼻子和嘴边在不断的嗅闻。
他闭上了眼睛,把旗袍套在头上用嘴嘶咬,用舌头去舔噬。
李丽敲了敲门。
老马失神地坐了起来,他惊恐地看着李丽:“老马这衣服我不要了,就送给你无聊的时候享用吧。”
老马就是一个BT。李丽看着他那种模样就会想吐,怎么还会要那上面沾满了唾沫的旗袍呢?
老马满面土灰,不好意思正面看李丽。
李丽白了他一眼,就下楼去了。
叮!叮!叮!一辆加长型的林肯来了,车上面走下来一个约摸三十岁模样的男人。
他蓄着平头,戴着墨镜,身材高大,皮肤黝黑,身穿一套墨色的西服,下面的皮鞋也擦亮似新,极炫人耳目。
给人的感觉很有气质,很有型的那种。
“阿元。”
金朵梅开了门就冲了过去,金朵梅奔跑的速度很快,她甚至是忘记了自己还穿着拖鞋。
因为外面铺着一层可以舒脚的鹅卵石,她的硬板拖鞋踩到了光滑的卵石区域,产生了一个滑翔的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