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语集注

第30章

子谓卫公子荆,“善居室。始有,曰:‘苟合矣。’少有,曰:‘苟完矣。’富有,曰:‘苟美矣。’”公子荆,卫大夫。苟,聊且粗略之意。合,聚也。完,备也。言其循序而有节,不以欲速尽美累其心。杨氏曰:“务为全美,则累物而骄吝之心生。公子荆皆曰苟而已,则不以外物为心,其欲易足故也。”

子适卫,冉有仆。仆,御车也。子曰:“庶矣哉!”庶,众也。冉有曰:“既庶矣。又何加焉?”曰:“富之。”庶而不富,则民生不遂,故制田里,薄赋敛以富之。曰:“既富矣,又何加焉?”曰:“教之。”富而不教,则近于禽兽。故必立学校,明礼义以教之。胡氏曰:“天生斯民,立之司牧,而寄以三事。然自三代之后,能举此职者,百无一二。汉之文明,唐之太宗,亦云庶且富矣,西京之教无闻焉。明帝尊师重傅,临雍拜老,宗戚子弟莫不受学;唐太宗大召名儒,增广生员,教亦至矣,然而未知所以教也。三代之教,天子公卿躬行于上,言行政事皆可师法,彼二君者其能然乎?”

子曰:“苟有用我者。期月而已可也,三年有成。”期月,谓周一岁之月也。可者,仅辞,言纲纪布也。有成,治功成也。尹氏曰:“孔子叹当时莫能用己也,故云然。”愚按:史记,此盖为卫灵公不能用而发。

子曰:“善人为邦百年,亦可以胜残去杀矣。诚哉是言也!”胜,平声。去,上声。为邦百年,言相继而久也。胜残,化残暴之人,使不为恶也。去杀,谓民化于善,可以不用刑杀也。盖古有是言,而夫子称之。程子曰“汉自高、惠至于文、景,黎民醇厚,几致刑措,庶乎其近之矣。”尹氏曰:“胜残去杀,不为恶而已,善人之功如是。若夫圣人,则不待百年,其化亦不止此。”

子曰:“如有王者,必世而后仁。”王者谓圣人受命而兴也。三十年为一世。仁,谓教化浃也。程子曰:“周自文武至于成王,而后礼乐兴,即其效也。”或问:“三年、必世,迟速不同,何也?”程子曰:“三年有成,谓法度纪纲有成而化行也。渐民以仁,摩民以义,使之浃于肌肤,沦于骨髓,而礼乐可兴,所

后续内容为VIP可读请开通VIP,或购买此章节

这是VIP章节,可用辰豆购买本章或开通会员后阅读
开通VIP
字体大小
背景颜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