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治通鉴(齐纪)

第22章

丙戌,魏主如邺,屡至相州刺史高闾之馆,美其治效,赏赐甚厚。闾数请本州,诏曰:“闾以悬车之年,方求衣锦,知进忘退,有尘谦德;可降号平北将军。朝之老成,宜遂情愿,徙授幽州刺史,令存劝两修,恩法并举。”以高阳王雍为相州刺史,戒之曰:“作牧亦易亦难:‘其身正,不令而行。所以易;‘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,’所以难。”

己丑,徙南平王宝攸为郡陵王,蜀郡王子文为西阳王,广汉王子峻为衡阳王,临海王昭季为巴陵王,永嘉王昭粲为桂阳王。

乙未,魏主自邺还;冬,十月,丙辰,至洛阳。

壬戌,魏诏:“诸州牧精品属官,考其得失为三等以闻。”又诏:“徐、兖、光、南青、荆、洛六州,严纂戎备,应须赴集。”十一月,丁卯,诏罢世宗东田,毁兴光楼。

己卯,纳太子妃褚氏,大赦。妃,澄之女也。

庚午,魏主如委粟山,定圜丘。己卯,帝引诸儒议圜丘礼。秘书令李彪建言:“鲁人将有事于上帝,必先有事于泮宫。请前一日告庙。”从之。甲申,魏主祀圜丘;丙戌,大赦。

十二月,乙未朔,魏主见群臣于光极堂,宣下品令,为大选之始。光禄勋于烈子登引例求迁官,烈上表曰:“方今圣明之理,朝应廉让,而臣子登引人求进;是臣素无教训,乞行黜落!”魏主曰:“此乃有识之言,不谓烈能办此!”乃引见登,谓曰:“朕将流化天下,以卿父有谦逊之美、直士之风,故进卿为太子翊军校尉。”又加烈散骑常侍,封聊城县子。

魏主谓群臣曰:“国家从来有一事可叹:臣下莫肯公言得失是也。夫人君患不能纳谏,人臣患不能尽忠。自今朕举一人,如有不可,卿等直言其失;若有才能而朕所不识,卿等亦当举之。如是,得人者有赏,不言者有罪,卿等当知之。”

丁酉,诏修晋帝诸陵,增置守卫。

甲子,魏主引见群臣于光极堂,颁赐冠服。

先是,魏人未尝用钱,魏主始命铸太和五铢。是岁,鼓铸粗备,诏公私用之。

魏以光城蛮帅田益光为南司州刺史,所统守宰,听其铨置。后更于新蔡立东豫州,以益光为刺史。

氐王杨炅卒。

高宗明皇帝中建武三年(丙子,公元四九六年)

春,正月,丁卯,以杨炅子崇祖为沙州刺史,封阴平王。

魏主下诏,以为:“北人谓土为拓,后为跋。魏之先出于黄帝,以土德王,故为拓跋氏。夫土者,黄口之色,万物之元也;宜改姓元氏。诸功臣旧族自代来者,姓或重复,皆改之。”于是始改拔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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